中共淮南市委老干部局机关党总支委员会
淮老总支〔2018〕5号
关于印发《关于在市委老干部局机关党员中开展“党建促创建,
党员当先锋”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支部:
现将市委老干部局机关党总支《关于在市委老干部局机关党员中开展“党建促创建,党员当先锋”活动的实施方案》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1、各党支部要认真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各党支部和每名党员,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知识,全面掌握“创城”的目的意义、标准要求和责任义务,增强参加“党建促创建,党员当先锋”活动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
2、4月底前,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创建文明城,我该怎么做”专题讨论,认真查找工作生活中与“创城”目标任务不适应、不符合、不到位的突出问题,党组织和党员有针对性的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方向、目标和任务。
3、10月底前,各党支部要把“党建促创建,党员当先锋”活动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与巩固“讲重作”专题教育和“敢担当、有作为”集中教育成果相结合,与创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相结合,与本部门中心工作相结合,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倒排时间进度,以开展“三个一”活动和“百日攻坚”主题活动为载体,重点抓好学习讨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等各项任务的落实,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4、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把开展“党建促创建,党员当先锋”活动作为老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机关党总支将通过不打招呼、随机抽查、调研暗访等方式,加强对活动开展的督促检查。
5、充分利用微信群、QQ群、手机短信等平台,及时宣传“党建促创建,党员当先锋”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选树和培育先进典型,努力营造讲文明、树新风、当先锋、作表率的浓厚氛围。
中共淮南市委老干部局机关总支委员会
2018年4月16日
关于在市委老干部局机关党员中开展“党建促创建,党员当先锋”活动的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老干部工作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根据《中共准南市委办公室淮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淮南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八大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淮办秘〔2018]14号)文件要求,决定从现在开始到今年10月份,集中7个月时间,在机关党委全体党员中开展“党建促创建,党员当先锋”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一中、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坚持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根本目标,大力培育、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八大提升行动”,充分发挥老干部系统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文明城市创建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强化理想信念和道德素质教育,坚守共产党员精神家园,大力加强社会公徳、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积极营造崇德向善、崇尚文明的浓厚氛围,努力在全市上下形成“党建促创建,党员当先锋”的强大合力。
二、主要任务
开展“党建促创建,党员当先锋”活动,要以带头提升理想信念、树立和践行核心价值观,带头提升道德修养、争当争学道德模范,带头倡导互助友爱、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带头提高文明素质、努力发挥表率作用为主要内容,以基层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党员活动日、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为有效方式,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在创建文明城市中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争当先锋、作出表率。
(一)带头提升理想信念、树立和践行核心价值观。机关党总支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在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基础上,坚持把塑造高尚的道德品德与党性教育深度融合,把学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增强党性修养的基础内容,纳入机关党总支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制定集中学习课程表,围绕提升理想信念、践行文明新风等方面开展“党性体检”,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加强修身自律,将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建设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带头学习、宣传、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参加集中学习、开展大宣讲、到支部上党课,在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锤炼党性,提升能力,为党员作表率、当先锋。
(二)带头提升道德修养、争当争学道德模范。要充分发挥网站、展板、工作QQ群、微信公众号等宣传文化阵地和道德讲堂的重要作用,广泛普及“六种文明新风”,即:崇尚学习之风、学理论、钻业务,诚实守信之风、重信义、重承诺,传承美德之风、讲忠孝、讲礼仪,遵纪守法之风、守廉洁、讲自律,文明祭奠之风、不铺张、不迷信,健康娱乐之风、高层次、有品位,切实做到入脑入心、见诸行动。各党支部要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积极参加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的共产党员道德模范评选、“崇尚文明当先锋”主题演讲、文明新风进万家宣传等活动,激发和引导广大党员传承弘扬党的优良作风和中华传统美德,争当争学道德模范,争做知行合一、内外如一、德行统一的优秀共产党员,树立讲道德、有品行的良好形象。
(三)带头倡导互助友爱、积极参加志愿服务。要运用“党员活动日(主题党日)”、党员承诺践诺、在职党员进社区、星级创评等有效载体,广泛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志愿公益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不同党组织和党员特点,有针对性采取集中服务和分散服务等方式,组织广大党员在文明秩序、文明交通、文明旅游、环境整治、社会救助等志愿者活动中担当主力军,做到“一名党员一面旗帜”,自觉做文明城市、文明乡村、文明社区、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的倡导者、先行者和推动者。要把开展文明创城志愿者活动作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四)带头提高文明素质、努力发挥表率作用。机关党总支各党支部要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切实提升文明素质,带头践行文明行为,带头搞好文明服务,带头创建文明家庭,真正把“讲文明,树新风”理念体现贯穿于日常办公、为民服务、公共场所、外出旅游、交通出行、日常餐饮、居家生活、婚丧嫁娶各个环节。要在全市老干部系统各级党组织中开展创建文明城市“百日攻坚”主题活动,重点是散发“一封信”,即:以发送短信、微信发布等方式,号召广大党员干部积极行动起来,带头遵守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和市民文明行为规范,主动发现和抵制身边不文明的行为,自觉做文明城市的践行者、守护者;组建“一队人”,即:在全市老干部系统中广泛成立党员先锋队,依托党员志愿者、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等活动,主动亮身份、当先锋、树形象,以实干的精神、饱满的热情、扎实的作风,积极投身于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第一线,始终战斗在最前沿,集中力量攻坚克难;确定“一个点”,即:按照“工作在单位、活动在一线、奉献双岗位”的要求,明确党组织及党员责任区和服务点,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干部的示范引领作用,以自身的文明带动促进身边人的文明,把文明城市创建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三、活动安排
(一)广泛宣传发动。4月底前, 机关党总支和各党支部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各党支部和每名党员,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相关知识,全面掌握“创城”的目的意义、标准要求和责任义务,增强参加“党建促创建,党员当先锋”活动的积极性、自觉性和主动性,以主人翁的精神投身到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中去,为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打下基础。
(二)组织专题讨论。5月底前,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创建文明城,我该怎么做”专题讨论,认真查找工作生活中与“创城”目标任务不适应、不符合、不到位的突出问题,党组织和党员有针对性的建立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方向、目标和任务,做到找准薄弱环节精准发力,形成人人当先锋、争相做贡献的良好局面。
(三)统筹有序推进。10月底前, 全市老干部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建促创建,党员当先锋”活动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相结合,与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相结合,与巩固“讲重作”专题教育和“敢担当、有作为”集中教育成果相结合,与创建服务型党组织建设相结合,与本单位本部门中心工作相结合,紧紧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方案,倒排时间进度,以开展“三个一”活动和“百日攻坚”主题活动为载体,重点抓好学习讨论、文明实践、志愿服务等各项任务的落实,切实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四、有关要求
(一)层层压实责任。要把“党建促创建,党员当先锋”活动作为党支部开展组织生活的重要内容, 全市老干部系统各级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把开展“党建促创建,党员当先锋”活动作为老干部工作的重要内容。各基层党组织要采取纪实管理,严格落实活动报告报备制度,活动方案和计划要报上级党组织备案,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有关情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二)加强督导检查。要加强对活动开展的督促检查,机关党委要通过不打招呼、随机抽查、调研暗访等方式,深入了解文明城市创建工作中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带头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广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的发挥情况,切实加大对党员干部不文明行为批评、教育和惩戒力度,对在活动中履行责任不到位、工作滞后的,坚决予以问责。
(三)营造浓厚氛围。要结合开展“双争”和纪念“建党97周年”等系列活动,评选表彰一批先进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并充分利用各级党报党刊、广播电视、先锋网、微信易信手机报和远程教育平台,及时宣传“党建促创建,党员当先锋”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选树和培育先进典型,努力在全社会营造讲文明、树新风、当先锋、作表率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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